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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0-02-01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鄂电大字〔2010〕1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开展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电校学〔2010〕3号)精神,我省电大系统全面参与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试点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校成立了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组(见附件1),在教务处(基层电大工作处)成立学生科,作为奖学金工作的常务机构,由一名副处长具体分管。我校制定了《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和《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3),请各市、县级电大及教学点认真学习,并参照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富有特色的实施细则,于2010年3月15日前与申请报告一起报送教务处学生科。逾期未报,我们视为自行放弃参加奖学金试点工作。我校审核同意后,即刻通知各市、县级电大及教学点开展具体评选工作。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教务处学生科联系。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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