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印发《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2023-09-02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各市、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现将《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汇总表

3.新生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

4.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

5.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材料要求



    湖北开放大学

202392



附件1


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37号)和《关于印发<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审核对象

(一)专科专业(方向)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二、审核时间

入学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23919-20日(详情见附件6)。各单位按时到省校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省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系。

三、审核程序

(一)初审

1.专科

学生报名时须提供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及其他所需证明等材料。

药学专业除提供以上材料基础上还须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原件。

2.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学生报名时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及其他所需证明等材料。同时,还须提供至少一种下列学历证明材料: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该表应在20231131日前有效。无法申请的按如下方式解决:

学信网已注册前置学历,但学生无法申请的:

a.前置学历毕业后读本科之前,更名或变更了身份证号的,学生以原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注册学信网账户(学信档案)后再次申请备案表。

b.前置学历暂无照片的,学生可向毕业院校申请复核、补照片。

c.前置学历注册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且确系当年注册错误的,由学生向毕业院校申请勘误。

d.前置学历毕业时间较早或者身份证号空缺的,2002年以前毕业的可申请学历认证;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由学生向毕业院校申请补充身份证号信息。

学信网未注册前置学历,无法申请《备案表》的:

a.前置学历漏报的,学生可向毕业院校申请补报,或申请学历认证。

b.前置学历是军校学历的,学生可申请学历认证。

c.前置学历是国外或境外学历的,学生可申请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d.前置学历是非国民教育的,应明确告知学生不予认可,不符合入学资格。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

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学信网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网站在线申请办理或向其在各地授权的代理机构申请办理专科学历认证。各学习中心务必提醒学生及时进行认证,避免因未及时提交认证材料而不能办理报名手续或注册学籍。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截图打印件。

3.异地生源

对于学习中心招收的户籍或身份证明为其所在行政区域以外的生源,尤其所在省级行政区域以外的生源,学习中心应审核其在学习中心所在行政区域的居住或工作证明,例如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租房协议等。无法提供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

针对异地生情况突出、问题频发的地域,相应学习中心须根据省校专项核查相关工作要求安排报名学生本人手持身份证件拍照、报名学生与招生工作人员在学习中心显著标志前合影,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4.针对继续报读我校本科学习的国家开放大学20237月专科毕业生,学习中心应在2023930日前办理完毕业手续;继续报读本科学习的国家开放大学20237月专科毕业生,相关学习中心按照《关于20237月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保证此类学生顺利通过前置学历校验,符合入学资格。

5.学生通过学习中心现场报名的,招生工作人员应指导其按规定要求填写或通过招生管理系统打印《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含入学资格承诺书)。

学生在线报名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的,学习中心必须安排现场确认。学习中心须核实报名学生与手机报名信息(包括报名照片)确为同一人,现场提交的材料原件(包括报名照片)与电子版报名材料相符且真实。相关情况核实无误后,学生及经办人均在《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审核人签字并写明学习中心审核意见,学习中心做好现场确认环节材料的存档核查工作。

对于初审通过的报名学生,学习中心招生工作人员收取报名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医学类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外省生源当地常住或工作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信息修改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学生、经办人和审核老师签字确认。

初审结束后,各单位将学生报名材料报送省校,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通过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上报省校。

(二)复审

1.省校负责对其下属的学习中心所有本、专科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并聘请市县开大专家参与复审工作。审核材料包括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打印的新生花名册、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导出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含入学资格承诺书)打印版、学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医学类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在岗证明,外省生源当地常住或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与其所在学习中心招生人员合影、电子、纸质),以及其他信息修改证明等材料。审核时应注意:

1)报名登记表与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材料信息是否一致。

2)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入学资格承诺书是否已由学生本人签字。

4)学生所持学历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

5)学生信息更正等证明材料是否齐备且符合要求。

2.省校将安排专门环节,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核对校验,通过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功能(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提交《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要求学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对于复审通过的报名学生,审核人员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盖章,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在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复审通过。

4.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入学资格复审环节,加大审核力度,确定异地生问题严重与入学资格审核阶段问题频发的地域,相应学习中心须采取如学生本人手持身份证件拍照、学生与报名老师在现场确认环节合照等有效措施,核验报名材料真实性存疑学生的相关报名信息,把好入口关,坚决将不符合入学要求的在入学资格审核环节予以清退。省校将结合以往招生情况以及招生过程中收到的投诉举报,进行专项督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终审

1.专科

国家开放大学将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巡查,并重点对药学等专业进行审核,审核方式采取实地审核、上报电子材料集中审核等方式进行,具体审核方案另行通知。

2.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国家开放大学在接受新生注册数据后。将相关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并根据教育部反馈结果安排后续工作。

国家开放大学将通过审核学生的注册数据导入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教务管理模块。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学生,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将学生数据反馈至省校。

针对未通过审核的学生,总部将组织两类不同形式的核查:

1)批量校验。省校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资格校验功能,在规定时间内核对补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编号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国家开放大学将在招生工作截止后开展一次批量校验。

为保证应届毕业生顺利报读专续本,对持有国家开放大学前置学历但在批量校验阶段无法通过清查的学生,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办公室将联合学籍管理科,调取上述学生原毕业信息中对应的原学历姓名、证件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和批量清查结果一并下发。各相关单位应认真核对以上学生原学历信息与现报名信息中的差异,确为同一人的,按照人工校验相关要求开具相应证明或重新办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后一并上报人工校验清查材料。不符合专续本前置学历资格审核要求的,应予注销报名资格。

2)人工校验。国家开放大学将在招生工作截止后,针对批量校验不通过的和所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报告的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人工校验。各单位要根据省校下发资格校验名单及以下要求上报电子版清晰扫描件,报送国家开放大学进行人工校验,未按要求或未按时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因改名导致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符的,须有户口本变更记录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因身份证号码升位或号码变更导致原学历毕业证书所用身份证号码与现持有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须有户口本变更记录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单独证明。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内容应包含本人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原身份证号码)、变更时间及原因,并粘贴本人免冠照片加盖骑缝章(户籍专用章),姓名全部变更的要出具公证书。

因退伍导致原学历所使用有效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现持有有效证件类型及号码不相同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退伍士兵管理部门或派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户籍所在地士兵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内容应包含本人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原士官证号码)、退伍时间,并粘贴本人免冠照片加盖骑缝章,姓名全部变更的要出具公证书。

现役军人应提供带有个人近期照片、出生日期、姓名等信息的部队证件,或提供所属部队开具包含有出生日期、姓名等信息的证明原件。

因毕业学校笔误导致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上信息不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带有个人近期照片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印章。

身份证号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居民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的,不予人工批量或人工校验,返回各单位核实后按照符合标准的规范身份证号码重新上报。始终不合标的,不予注册学籍。

因学信网暂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批量校验的功能,请将学生提供的留服认证报告及身份证电子版按人工校验方式的要求上报。

电子版清晰扫描件的形式要求:建议使用扫描仪或高拍仪,请勿使用屏幕截图和手机拍照。请完整扫描每页材料,保持图片清晰可辨,分辨率在200*200以上,身份证需扫描正反两面,每张图片大小请控制在10MB以内且为jpg格式。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提交从学信网下载的PDF文件。

一个学生的所有材料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方式命名,内部不要再包含子文件夹),将所有学生的文件夹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至省校招生管理科邮箱hbkdzsb@hbou.edu.cn

3.异地生源审核

国家开放大学和省校将重点对本专科新生中异地生源进行审核,通过分析新生数据,采用实地审核及上报材料集中审核等方式对异地生源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四)入学资格复查

省校将根据新生数据和各学习中心复查情况,对学习中心招收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入学资格的新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生入学后,各单位要复查新生的入学资格,并于20231130日前将复查结果上报省校。

根据学信网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新生电子照片纳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范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国家开放大学在终审结束后将汇总当季系统报送的新生电子照片,报送学信网,并将学信网反馈的新生电子照片与国家人口库身份比对核验不一致学生名单下发至省校,同时通过微信照片采集小程序学籍照片补采功能为学信网反馈核验不一致学生提供二次新生照片采集服务及与公安部信息比对服务。

2.省校将名单中身份存疑的学生纳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范围,组织相应单位开展学生身份复查工作,了解学生报名情况,确认学生身份,并组织学信网反馈的新生电子照片核验不一致但复查通过学生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照片补采与核验。

3.各单位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形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校。

各单位核验新生身份无误,确系本人报名,但二次补采电子照片无法通过核验的,需根据复查结果填写《新生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附件3)、《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附件4),并按照《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材料要求》(附件5)相关规定将正确的电子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一人一档整理勘误后一并报送省校。省校留存材料,具体勘误工作方案另行安排。

复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身份被冒用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处理意见及情况说明须一并写入报告。国家开放大学核实后注销复查不通过学生学籍。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好入口关,确保新生身份准确,杜绝冒名顶替行为,避免产生遗留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核验,承担审核的主体责任,采取各种手段确认学生身份,永久留存核验的档案信息。

五、新生电子照片采集要求

电子照片是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对新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引起高度重视,避免漏采、错采,误报等情况。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通过照片采集工具微信小程序统一采集新生照片。报名学生或学习中心招生工作人员可通过照片采集工具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自行拍摄,拍摄完成后,小程序会自动生成规范格式的新生照片并完成实时报送。






照片采集工具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原则上2023年秋季学期全部新生均要求通过此方式统一采集,若采用其他方式采集新生电子照片或未上传新生照片,导致身份存疑、缺少录取照片对学生学习、毕业等造成的一切影响,各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新生电子照片(非身份证读卡器生成照片)要求: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蓝底或白底。

拍照时为素颜或者化淡妆(不要化浓妆)、刘海不要遮挡眉毛且露出耳朵。

文件格式: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介于20—50kb之间,像素为480(宽)×640(高)。

2.学习中心须确保提交的电子照片与学生本人及对应身份证为同一人,电子照片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照片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上传。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新生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特别是本科(专科起点)报名学生原有专科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务必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新生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特别是本科(专科起点)报名学生原有专科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务必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3.各单位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经办人须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和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4.各单位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经办人须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和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5.各单位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经办人须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和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6.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统一部署,省校将对第三方合作招生行为进行排查,时间安排在新生信息上报后,主要采取数据分析、复审调研和新生电话访查等方式,以各单位根据省校要求提交核查报告的形式开展,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审核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情况,请及时与省校联系。

人:王卫东、王将

联系电话:(02787526288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

电子邮箱:hbkdzsb@hbou.edu.cn


责任编辑:李玲芳

上一篇:关于印发《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湖北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