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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开展2021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2-01-18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1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确定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责任部门、协同参与部门、相关责任人和联系人,按时完成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报送等相关工作。

2.各单位提交的2021年度质量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2021年度开放教育整体办学工作进展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状况,反映年度工作进展、改革举措、实绩增量,以数据支撑、年度对比,呈现整改提升实效。同时,查摆问题,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报告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务求写实,突出重点,展示特色;尽可能通过数据、图片、表格等直观形式呈现;正文不少于5000字(特色案例和新闻佐证材料可通过附件形式报送,最少1个,每个案例不超过400字)。

3.各市(州)电大负责收集所辖教学点质量报告和数据表,汇总后发送指定邮箱。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22月18日前报送2021年度质量报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质量报告(体例见附件2)和数据表(附件3)。联系人信息表只提交电子版,质量报告正文及案例、数据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需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校章。

三、联系方式

系 人:汤艺  李彦然

联系电话:027-87526218(18986209240)

电子邮箱:hubddk@126.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附件:1.2021年度质量报告联系人信息表

2.2021年度质量报告体例框架

3.2021年度质量报告数据表(见EXCEL文件)

 

 

 

湖北开放大学

 20221月17日

责任编辑: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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