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关于遴选首批“国家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暨教师研学基地”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省校决定在体系内开展首批“国家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暨教师研学基地”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范围及数量
依据统筹规划、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整合资源、凸显特色、择优选择的原则,体系内各教学点立足本地区,至少上报1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暨教师研学基地。
二、遴选条件
1.主题明确。能够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果、激发爱国主义情怀、凸显民族精神、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等;
2.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条件有能力定期接待一定数量的师生进行观摩学习;
3.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5.五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注:已挂牌的“国家开放大学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可同时认定为“国家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暨教师研学基地”,各教学点需上报省校,并由省校报国家开放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备案确定。
三、遴选程序
1.请各教学点按要求填写《国家开放大学首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暨教师研学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2.湖北开放大学导学中心组织专家,依据相关标准,对所推荐基地的材料中遴选5项上报国家开放大学。
四、相关要求
各教学点应根据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积极推荐。于2021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推荐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统一命名为 “XX教学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暨教师研学基地申报书”。请各教学点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尹寒
联系电话:027-87526350
电子邮箱:16819027@qq.com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首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暨教师研学基地申报书
湖北开放大学
2021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