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开大教〔2021〕52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校内有关教学单位:
为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教育发展趋势,着力推动综合实践环节教育评价改革,打造优秀校园文化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学生动手能力,进一步提升终身教育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省校决定开展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本次大赛面向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传播与策划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本科)、室内艺术设计专业(专科)以及其他各专业在校生。
二、作品设计主题
设计“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
三、参赛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说明”(见附件 2) 进行创意设计。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符合作品设计主题和创意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和公共道德价值规范。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电子版平面作品。
2.作品规格:作品提交的文件格式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1180(宽度)×800 (高度)像素。(创作者同时须保留作品 PSD 格式原文件,以备核查)
3.作品数量:参赛作品必须为系列作品,每个系列作品数量不少于 3 幅,提交作品应同时附有 300 字以上的创意设计说明。
(三)其他要求
1.参赛者可个人参赛,也可以集体参赛;集体参赛者一个小组最多不超过 3 人,在报名表成员名单中按第一、二、三作者顺序填写。
2.每个学生最多可参与 2 个参赛组(含个人参赛)。
3.鼓励指导教师对参赛者进行指导,每组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认定 1 人。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确保其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版权,获奖作品一旦被发现侵权,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撤销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
2.国家开放大学对参赛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
3.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4.学分替代:
参赛作品通过省校初选并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传播与策划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本科)、室内艺术设计专业(专科)学生,其作品可直接替代不超过 3 学分社会实践;其他相关专业学生可酌情提出学分替代申请。
参赛作品获一、二、三等奖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传播与策划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本科)的学生可替代 5 学分毕业作业(社会实践与毕业作业的学分只可取其一,最多替代 5 学分)。本科专业学生用于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调查报告等学分不可替代。
5.国家开放大学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学校成立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终身学习电子卡” 设计征集活动组织委员会(下文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评选、推荐申报等。
1.组织委员会的组成
组委会主任: 汤春来
组委会成员:各市州分管开放教育工作校领导及省校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决定大赛重要事项。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导学中心,负责大赛宣传、发动、组织与联络工作。
2.各市州教学点设立本校大赛参赛工作组,由分管开放教育业务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市州教学点大赛的领导与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2021年9月,发布参赛通知,正式启动大赛活动。
2.2021年9月10日前,各市州教学点确定大赛指定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5)发送到指定邮箱。
3.2021年9月25日前,各市州教学点提交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至指定邮箱。
4.2021年10月25日前,参赛者根据要求进行作品创作,将作品、创意设计说明及原创申明由各市州教学点审核后提交至指定邮箱(创意设计说明和原创声明表从大赛网站下载)。
5.2021年11月5日前,省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国开评审。
七、奖项设置
1.作品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3.组织奖:根据各市州教学点组织学生参赛情况,确定组织奖若干。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婷 王斌新
联系电话:027-87526350
邮箱:hbdddxbgs@126.com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
2.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说明
3.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报名信息汇总表
4.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评审标准
5.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联系人登记表
湖北开放大学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