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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07年4月7日 10时21分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校园,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内容

(一)政治理论,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新理论;

(二)时事政治,包括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现代文化科学知识,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现代信息科学技术;

(四)教育理论,包括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方针政策、高等教育理论和现代远程教育理论;

(五)专业技术知识。

二、 教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内容的确定

(一) 日常学习内容由各党总支(支部)自行确定;

(二) 重要学习内容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安排。

三、教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时间

每周安排一次教职工政治理论或业务学习,每次学习时间天为半天,每周四下午原则上为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在其他时间。

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间周交叉进行,具体学习时间由各党总支(支部)确定。

四、教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形式

教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听辅导报告、看专题录相片、讨论、发言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并在解决问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上取得成效。

五、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检查落实

党委宣传部要做好学习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推广教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中的经验,并在每年底对各党总支(支部)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记录进行抽查。各党总支(支部)要做好学习安排,严肃学习纪律,切实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做好学习记录、考勤记载和学习总结。

六、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参考资料

党委宣传部要适时做好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的征订和发放,各党总支(支部)要充分利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教育报》和《求实》杂志等党报党刊,适时组织安排好学习。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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