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07年4月30日 10时29分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切实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人员
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人员原则上由党委成员、正副校级调研员、校长助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根据学习内容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新理论;
(二)时事政治,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现代文化科学知识,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现代信息科学技术;
(四)教育理论,包括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方针政策、高等教育理论和现代远程教育理论。
每年的学习内容年初党委作出安排,根据情况变化需作调整的,由党委书记确定,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并事先告知学习中心组成员。
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时间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学习 5 次,原则上分别安排在 3 、 5 、 7 、 9 、 11 月,每次集中学习时间安排 1 - 2 个单元,具体学习时间由党委书记确定。
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形式
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听辅导报告、看专题录象片、讨论、典型发言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每次学习讨论时,安排 2 - 3 名同志(其中至少有党委成员 1 名)作中心发言。其他同志也应积极发言,参与讨论。
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求
严肃学习纪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事后要补交学习笔记或发言提纲;要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学习有笔记、发言有提纲、交流有文章、学习有总结。学习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写一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年底前交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学习计划、方案、通知、记录、资料发放、考勤记载、聘请有关专家和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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