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宣传部同志关于认真学习李长春
同志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30日 10时59分
各总支(支部)、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通知精神,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李长春同志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李长春同志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
1. 全校处以上干部和全体教师要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
2.知行学院洪山校区、职业传媒学院、文理学院、开放学院、教务处、直属教学部、学生处及现代技术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并将学习讨论情况报宣传部。
3.宣传部、学工处要组织辅导员、专职班主任及政治理论课教师进行一次学习培训。
4. 各总支(支部)、各单位(部门)要把学习李长春同志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与贯彻落实十六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附件: 1.《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李长春同志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
2. 《胡锦涛总书记的回信》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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