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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大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开放教育的意见文件


   
8月26日,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开放教育,促进电大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湖北电大发出《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发展开放教育的意见》文件。
  该文件要求:
  强化开放教育主体地位。各级电大要在实际办学中突出开放教育重中之重的位置,在领导力量、师资配备、教学设施、经费投入等方面优先保证开放教育的需要。要按照“扩大开放、保证质量、强化特色、打造品牌”的方针,努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教学现代化进程,提升电大的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以开放教育为主体,各种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扩大开放教育办学规模。扩大办学规模是全系统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多层次、多功能、多规格、多形式办学,积极推进开放教育向行业、农村和社区延伸,向中高职毕业生延伸,向打工群体延伸,向弱势群体延伸,拓宽办学渠道,挖掘潜在生源。采取项目合作方式,开辟新的教学点。对没有开展开放教育的地方,要培育、发展新的教学点;对没有进行开放教育招生的电大,要支持、帮助其开展开放教育招生;对开放教育招生没有成效的地方,省、市(州)电大可以培育新的教学点。
  完善教学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天网地网结合,三级平台互动”的开放教育教学系统,高度重视网络教学设施的建设和利用,提高直播课堂和双向视频系统的利用率。明确中央电大、省电大和市县电大(教学点)网上教学的职责分工,以“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为基础,整合各种软硬件系统及媒体资源应用系统,全面提升综合应用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原则,省电大要为市、县电大服务,市级电大要为县级电大服务,全系统要为学生服务。有条件的市、县电大应设立开放教育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
  深化开放教育教学改革。继续推广和应用“一网双学”教学模式,促进课程教学模式的建立和完善。省电大要加强对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鼓励和支持市、县电大进行有特色的教学模式探索和实践,引导、指导和支持基层电大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和实践。充分利用开放教育教学资源,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对网上教学活动,要计算教学工作量。采取得力措施,促进学生上网学习,并在形成性考核上中做详实的记载。加强实践性教学,强化实验实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设计、组织、管理、监控和评估,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
  加强开放教育队伍建设。各级电大(教学点)都要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配备相对稳定、数量达标和质量较高的“四支队伍”。用现代教育理念统领“四支队伍”建设工作,逐步实现由传统教育模式向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模式转变。坚持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四支队伍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制度。既要重视人才引进工作,更要挖掘潜力,加强现有教师的培训与实践锻炼。
  推进开放教育研究工作。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积极推进开放教育研究工作,重点解决开放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参与中央电大开展的有关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发展的研究,重视对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模式、信息技术应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探索研究。重视教育技术及远程教育学科建设,跟踪学科发展前沿,鼓励和资助重大科研成果,对开创性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对开放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给予奖励。
  加强电大系统建设。要坚持维护电大的系统性,坚持开放教育的办学规律,按照电大建设目标发展自己,并取得各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在调整中守住阵地,寻求发展,确保电大的地位不削弱,电大的教育资源不流失。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电大的关系定位,改进和完善教学管理、资源建设、教学检查等系统管理制度,以项目管理、合作管理等方式,探索既符合教育规律又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级办学、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系统办学新机制,增强系统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紧密联合的系统办学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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