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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精神,报经省委同意,现将湖北省2008年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原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进行。
二、选聘计划数量
我省2008年计划选聘826名,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毕业生定向报名应聘和志愿情况,省委组织部统筹调剂。
三、选聘对象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2006年、2007年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志愿到农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应聘。
四、待遇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生活补贴年人均15000元。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和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在村任职2年以上,经组织推荐,报考选调生、研究生、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有关工作安排
全省2008年选聘工作,5月上旬启动,7月底结束。其中:5月10日至5月20日为网上报名时间(《湖北人事考试网》),5月21日至5月25日为资格审查和确认时间,6月5日至6月20日为考试和考察时间。
符合条件、有意应聘的大学生,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rsks.gov.cn
)查看具体政策和报名,并随时注意查看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等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有关工作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31385、87232434
考务咨询电话:027-87710491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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