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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各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
现将《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试点高校在鄂举办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2006年度、2007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07]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次年报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望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及相关材料填报工作,并按照要求,于2007年11月13日前报送省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试点高校在鄂举办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2006年度、2007年度年报年检工作》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