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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批复》(教高厅函[2005]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教高厅[2005]
2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简称“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已经结束试点,进入全面运作阶段。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印发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电校办[2005]
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设置程序》(电校办[2005]
31号,以下简称《设置程序》)。
根据《设置程序》的规定,在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期间已经设立的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须由中央电大依据《实施意见》对其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期分批确认,并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你单位的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是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试点期间设立的,现需按照《设置程序》的要求,报中央电大确认后予以批准。为此,需要你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承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表(附件2)和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主任身份证复印件。
3.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承建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承建单位与法人证书的单位名称不同,须提交能确认两个单位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不属于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承建单位,须提供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学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请你单位于2005年10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传真至我中心,并将原件以“快件”寄至我中心,以确保中央电大在10月底前确认批准后,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我中心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0号TCL大厦6层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100011
联 系 人:羌晓梅
电 话:(010)62035522转287或670,手机13801357097
传 真:(010)62008587,(010)82029855
E –mail: qiangxm@crtvu.edu.cn
附件:1.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承建单位基本情况表
2.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表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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