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员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第一条 成立班委会,提倡学员自主管理
1.在班级管理员的指导下,挑选一批热心为学员服务的同志担任班委会成员。
2.培训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迅速实现两个转变,即:由教师到学员的转变,由家庭生活到集
体生活的转变,学员应谦虚谨慎,团结互助,艰苦奋斗,勤奋学习,关心集体。
第二条 学习要求与成绩考核
1.学员应按照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方法的要求,自主学习,自主研究。
2.学员在集中学习期间,必须保质保量地参加全部的培训活动,认真做好课堂学习笔记,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
作业和培训小结。
3.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评选培训“优秀学员”,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
证书》;评选“优秀班干部”,由培训院校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条 组织纪律要求
1.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若违反组织纪律,将通报到该学员所
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上报湖北省教育厅。
2.学员必须按时到培训学校报到,严禁携带家属及小孩,凡未经批准,逾期未到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3.学员应尊重教师和管理人员,对教学、生活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应通过班委会有组织地向有关部门反映。
4.学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学术活动、文体活动。
5.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6.严格遵守学员的管理规定,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毒、防疫,自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离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7.培训结束后,学员们应积极配合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做到文明离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