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管理信息
教学计划
名师风采
教学资源
学员指南
学员有感
教学研讨
学员指南 当前位置:首 页 | 学员指南

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第一条 加强对有关县、市(区)上报学员名册的督办工作。学员名册以市、州为单位,分学科(类型)以电

子文档格式报有关培训院校,同时报省教育厅。

第二条 及时了解学员报到情况及参训期间的学习考勤情况,适时召集有关县、市(区)研究农村教师培训工

作。

第三条 督促各有关县、市(区)建立学员培训后跟踪机制,了解学员在岗研修,并通报研修情况。督促各有

关县、市(区)完善教师培训、考核、使用、职评、奖励等制度。

 

 

返回顶部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版权所有: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82号 邮编:430074
电子邮箱:jjxypxk@163.com 电话:027-8749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