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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优秀学员评比及表彰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表彰先进,学校在学员中开展评选优秀学员活动,其评选条件和表彰办法
如下:
第一条 优秀学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坚持社会主义荣辱
观,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培训期间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表现突出,出全勤。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
4.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热心帮助他人解决学习或生活上的问题。
第二条 评选办法和要求
1.优秀学员评选由班级管理员具体组织实施,经培训办公室审查后,再报学校培训领导小组审批。
2.优秀学员按参训学员总人数10%的比例确定名额。
3.评选出的优秀学员,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4.评选“优秀班干部”,由培训院校颁发《荣誉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