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校行政领导检查行政部门和人员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学校行政部门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
三、调查学校行政部门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五、在学校领导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执法监察及专项清理。
六、做好行政监察工作信息的搜集与整理,负责监察业务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学校基建、修缮、绿化工程和教学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等招(投)标工作。
八、完成学校领导、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