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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1-10-13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各市、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1]7号)精神,根据《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CPS1.0)学位预审的学员可申请办理学位。可申请学位的学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审核程序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2021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三、工作要求

1.分校应在截止时间内完成学员的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分校应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切实保证学位论文的撰写质量和论文评审表的签审规范。

3.分校应认真核对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人的个人信息,确认学籍信息和照片信息正确无误。

学位申请工作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湖北开放大学学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刘莺

联系电话:027-87461615

 

附件:1.2021年秋季国开学位预审通过学员名单

2.2021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湖北开放大学

 2021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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