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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2020年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2020-09-11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鄂电大教字〔2020〕19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直属教学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开质量函〔2020〕2号)要求,现就我省电大系统2020年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综合教学检查,引导各基层办学单位规范办学,完善教学过程落实,扎实推进开放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组织与落实

2.教学管理与考核

3.资源配置与使用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本次综合教学检查采用自检、实地抽查和网上教学检查三个环节进行。

1.自检。各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检工作,提交自检报告。

2.实地抽查。省电大审阅分析自检情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实地抽查。实地抽查采用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听课、召开座谈会(教师、管理人员、学生)、个别访谈、查看实践基地等方式进行,并现场指出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

3.网上教学检查。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网上教学(考核指标见附件2)、网上教学相关制度建设与落实、思政课网上教学(考核指标见附件3)、网络教学团队建设数据(考核指标见附件4)等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教学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对校本部、所辖教学点涉及此次综合教学检查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注重实效。

2.各单位须严格参照教学检查自检报告体例(见附件5)撰写自检报告。自检报告要求不少于5000字,内容翔实,突出重点、亮点;存在的问题既要分析原因,也要提出整改措施。各单位须总结1至3个亮点经验材料,以自检报告的附件形式提交。

3.全省所有教学点均需开展综合教学检查工作,各市(州)电大、直属学院等负责收集所属教学点课程安排表(模板见附件6)和自检报告电子版,汇总后按时提交至指定邮箱

五、时间安排

1.提交课程安排表(9月20日前)。实地抽查阶段将依据该课程安排表开展相关工作。

2.提交自检报告(9月30日前)。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需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校章)寄至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实地抽查(10月20日至11月30日)。省校结合对自检报告的审阅分析,组建实地教学检查组开展实地抽查。

4.网上教学检查(2021年1月)。网上教学检查组登录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对各单位网上教学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打分。

5.结果通报(2021年5月)。根据各单位自检、实地抽查和网上教学检查情况形成综合反馈意见,并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人:李彦然  徐荣刚

联系电话:(027) 87526218

电子邮箱:hubddk@126.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

邮政编码:430074

 

附件:1.2020年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指标体系

2.学习网基础数据

3.思政课程网上教学基础数据

4.网络教学团队建设数据

5.2020 年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自检报告体例

6.2020秋季课程安排表(模板)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9月11

 

责任编辑: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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