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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的通知

发布:2019-12-02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鄂电大教字〔2019〕44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分校(学院),县级电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方向,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国开教函〔2019〕55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并予以印发,请于2019 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

 附件:1.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方案》的通知(国开教函〔2019〕55号)

 2.《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

 3.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评阅-辅导教师操作手册

 4.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提交-学生角色操作手册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12月2

 

 

责任编辑: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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